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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关于《2024年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点》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2024年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年,全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坚决守住“三农”底线,稳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加快推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和乡村治理,为大力实施强县工程、建设农业强贡献经管力量。主要针对五个方面政策,进一步抓好落实。

一、在土地承包关系上,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指导试点地区探索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具体路径方法。加强土地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做好与农业农村部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平台数据对接。继续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工作。探索建立农户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工作机制。

二、在促进适度规模经营上,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坚守政策底线,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支持平原湖区、丘陵山区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流转。探索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合理形成机制。促进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继续培育“六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服务组织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围绕重点农业产业链,推动服务范围从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

三、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上,突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源发包合同、加强农村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年活动,完善交易规则,加强交易监管,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做到“应进必进”。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以点成线、以线带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向纵深发展。持续开展纪法宣传教育、廉洁文化进村庄(社区)活动,积极为清廉村居建设赋能造势。

四、在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上,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运行。强化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指导各地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完善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全面规范挂牌。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稳健发展。,持集体经济组织持续清查土地盘活资源,发展产业实现增收。推进村级债务化解,确保年底前全面实现村级非经营性债务清零目标。建立村级债务预警监测机制和举债问责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防范新增债务风险。

五、在提升综合支撑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土地流转风险。建立农经数据应用运行机制,做好信息调度、数据统计和形势研判,提高农经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核审批和风险防范规范性文件,督促指导县、乡审批子项办事指南,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地引导流转双方规范流转合同签订,推进流转合同网签信息备案。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长时间、大范围流转土地风险监控。做好土地承包仲裁与信访纠纷调处,督促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开展常态化农村经营管理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2024年咸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