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337637/2023-14240 文       号 : 咸发【2023】1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名       称: 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做好2023年“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土地经营规模化、农业耕作机械化、农村发展科技化、农民生产组织化工作理念,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三农”力量。
一、抓紧抓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扎实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实施18万亩双季稻轮作项目。落实粮食油料生产行动方案,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296.1万亩以上,油料面积扩大到177.4万亩。实施39.5万亩油菜轮作项目,挖掘冬闲田潜力扩种油菜。持续推进粮食节约行动方案,在增产和减损两端同时发力。保障市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证蔬菜瓜果播种面积稳定在158万亩,产量稳定在272万吨。稳定生猪基础产能,年末生猪存栏130万头以上。推动牛羊增量提质,加快发展家禽现代产业体系。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三)大力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支持水稻主产区建设集中育秧中心,打造区域性集约化蔬菜育苗中心。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建设粮食烘干中心。以集中连片或者一区多园的方式,新建和改造提升现代设施蔬菜基地。建设和改造提升规模高效设施养殖场、畜禽屠宰场。大力发展现代设施渔业。鼓励县(市、区)对设施农业建设予以贷款贴息。
二、强化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新一轮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书,确保全面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推进撂荒耕地清理利用行动。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改进和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实施全域国土综合整治、旱改水工程,增加耕地(水田)数量。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管理。全面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五)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做好长江干流堤防咸宁段提档升级工程、鄂东南水资源配置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实施王英灌区咸安片区、通城东冲灌区等灌区改造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流域综合治理、病险水库加固及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项目,争取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项目。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15.9万亩。加大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支持赤壁、通城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饮水提标升级工程,开展农村安全水源工程建设,加强乡镇及以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六)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制和机制。加强农业气象适用技术推进应用,完善农业重大灾害快速响应机制。推进“江河湖库”系统治理,提升农业防涝防旱能力。开展数字乡村试点,融入防汛、防火、防盗、防骗等功能。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强化种子、化肥、农(兽)药等生产储备调运,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流通作用,全力保供应、稳物价。
三、聚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七)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重点建设茶叶、蔬菜(莲)、生猪(鸡禽及蛋制品)、中药材、特色淡水产品、油茶、竹、桂花等主导产业链。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千百十”提升工程,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效益,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加快发展金银花、黄精、金刚藤等中药材种植加工产业。新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持续推进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支持嘉鱼县、通城县建设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赤壁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支持咸安区打造向阳湖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强“三农”领域招商引资,招引一批农业产业项目。
(八)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继续实施咸宁农产品品牌计划,做强做优咸宁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新增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0个。持续推动“赤壁青砖茶”品牌整合,做大做强赤壁青砖茶产业联盟。每个主导产业链培育1—2家优质企业品牌。推选6个优质农产品品牌到省级主流媒体宣传。举办赤壁青砖茶产业发展大会。推进15个“桂乡咸宁”展示窗口效能提升,提高咸宁名优产品影响力、知名度。加快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建设工作。
(九)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大数据+农业”融合,建设一批智慧农场、智慧果园、智慧牧场,建立农产品生产全程可追溯机制。将农产品作为旅游产品来打造,深度开发桂花、青砖茶、油茶、野藕等特色资源,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进城工程和“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等模式。完善县乡村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实现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网点全覆盖。巩固提升乡村旅游“万千百”工程,支持咸安区在淦河两岸打造示范样板,支持通山县打造国家级全域旅游强县。
(十)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紧密型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模式,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30家。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推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四、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
(十一)持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600人、“三区”科技人才11人服务乡村振兴。建设20家湖北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持续推进咸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备案市级以上星创天地5家,建设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家,支持崇阳县申报湖北省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引进知名种子企业筹建中国新型种业(向阳湖)基地。
(十二)加快农机装备补短板。深入推进北部平原地区全程全面机械化示范创建。拓展北斗智能应用场景,实施“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74%。培育一批“六有”社会化服务组织,用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引导农户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托管。加快通山县星光农机产业园建设。加快推广智能化装备、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和园艺机械。支持引导农民和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购置使用新型先进适用的农机具。加强农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农机安全零事故。
(十三)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持续开展化肥、化学农药减量行动,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降低1%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7%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加厚地膜、生物降解地膜,加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力度。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省定标准,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全覆盖。持续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坚持不懈抓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快应用“人防+技防”执法模式,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综合执法平台作用。全面做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五、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四)全面加强防止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坚持防返贫监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行业部门预警信息联动共享,织密监测网络,确保防止返贫监测无遗漏。定期对全市农村人口进行监测排查,综合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确定监测对象,对符合监测条件的对象做到应纳尽纳。分层分类落实产业就业、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社会公益等帮扶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十五)全面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扎实做好脱贫人口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教育帮扶、健康帮扶,积极实施危房改造,持续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基”行动,抓好安置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安置区治理水平。做好省内区域协作工作。加强驻村帮扶和管理。
(十六)全面夯实帮扶政策基础。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继续在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向乡村振兴帮扶县倾斜支持。延续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和帮扶车间的优惠政策。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将更多价值链收益留给脱贫人口。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树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质量。落实就业帮扶、产业奖补等各类补助政策。深入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民营企业、商会组织与行政村开展结对帮扶。
(十七)全面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支持脱贫地区立足产业发展基础,聚焦特色产业,拓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带动脱贫人口发展新业态。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2023年帮扶项目不少于800个。严格推进项目实施,确保中央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发展比例达到60%以上,同时不低于去年。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六、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八)强化乡村规划管控。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构建完善“四级”乡村规划设计体系,扎实推进“四合一”乡村规划管理试点。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加强农村风貌管控,推广鄂南民居建筑风格。编制出台《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咸宁市乡村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制度》《咸宁市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服务手册》等。落实乡村规划师、建筑师下乡制度。
(十九)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细化乡村建设任务清单,以县域为单元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力争每个县(市、区)创建2个示范乡镇、20个示范村。积极探索管理服务现代化、建设主体开放化、要素投入多元化的新型乡村建设模式,建强建美鄂东南秀美乡村。规范农房、宅基地审批管理,建立健全村级宅基地协管员机制,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加大农房建设建新拆旧力度,开展试点示范带动。持续推进“擦亮小城镇”行动,开展公园化乡村(乡镇)建设。
(二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夯实“清洁指挥长”责任。抓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健全农村公厕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农村厕所粪污与农村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连片试点项目建设,建设集中处理站点10个。
(二十一)加大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力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提升农村垃圾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水平。每个县(市、区)有2个以上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合理配备收运车辆,落实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实现生活垃圾中转站乡镇全覆盖。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省定目标任务。2023年完成上级下达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17条。完成长江、陆水等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年度工作任务。做好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二十二)科学开展国土绿化。“五绿”并进落实林长制,推进全域国土绿化。加强古桂花树等古树名木挂牌保护,高质量完成营造林24.35万亩。扎实推进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和鄂东幕阜山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开展油茶扩面提质增效行动,2023年全市新造油茶林5.7万亩,实施低产低效油茶林改造5.7万亩。
七、大力推进农村现代化
(二十三)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持续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实施乡镇客运站、农村候车亭达标建设行动,全市新改扩建2个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建成150个农村候车亭。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加快建设乡镇二通道、行政村双车道,新改建农村公路600公里以上,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加强农村互联网、5G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无线、广播、数字电视等进村入户,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发展清洁能源。持续推进“气化乡镇”建设,通气乡镇达到23个。创建一批农村供水规范化水厂。定期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二十四)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便利度。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持续提升村医学历,开展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抓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推进“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服务提能工程。推动农村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家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强化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完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控体系。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巩固提升。全市省级示范教联体达到10个以上。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十五)加强乡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持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充分发挥“香城大舞台”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品牌示范效应,支持乡村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送戏送电影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全年深入农村展演500场次。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持续深入移风易俗,专项治理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引导农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推进农村殡葬习俗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十六)推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元的城乡统筹发展,严格控制县城建设密度与强度,持续实施县城品质提升行动。继续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强化县城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强化县域造血功能。支持各县(市、区)结合自身目标定位加快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扎实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七)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堡垒。深化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建设。持续实施“红色头雁”工程。实施基层党建“红色根须工程”,织密织牢党的基层组织体系。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制度。分级分类开展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业务培训。强化派出单位联村帮扶责任。运用“乡村振兴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监察系统”,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联动,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
(二十八)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共同缔造,强化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功能。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完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行动。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宣传新时代文明典型。持续开展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鼓励农村地区建设“智能看家”视频监控系统,推动偏远乡村“雪亮工程”全覆盖,发挥“一村一辅警”作用。
(二十九)大力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盘活利用闲置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集体资产管理公司,探索依托县级国有平台组建乡村振兴公司。支持赤壁市稳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校核去重。加强农村“三资”监管,推进“湖北数字农经”平台使用。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整市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备案试点。巩固村级债务化解工作成果,落实化债控债长效管理制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力争全市60%的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
九、强化新时代“三农”工作组织保障
(三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健全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将人力投入、物力配置、财力保障等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持续开展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市县党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加大对涉农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三农”工作本领,改进工作作风。
(三十一)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压实县乡政府投入责任。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0%,同时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6%用于农业农村。设立农业发展基金,支持乡村建设项目,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开展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项目大走访,跟踪做好金融服务。推广“村银共建+整村授信”模式。持续推广新型银政担合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推进农业保险持续“提标、增品、扩面”。
(三十二)加强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农业产业领军人才支撑计划,加强村党组织书记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育好用好乡土人才。构建多元化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农业行业技能鉴定和农民职称评定。举办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大赛、技能大赛。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积极承接“院士专家企业行”“博士服务团”“科技副总”“科技特派员”等省级人才专项。加强返乡创业平台建设,支持各地打造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和示范园,落实“返乡创业三年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返乡创业。深入推进“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定向培养一批优秀农村青年人才。大力开展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的技能培训,全年培训1.2万人以上。
相关文档:《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