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霸、乡霸常见表现形式
1.采取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操纵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扶植代理人,把持基层政权,违规插手基层公共事务;
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殴打恐吓等行为,欺压残害百姓;
3.在征地租地、拆迁安置、工程项目建设、土地流转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侵占集体资产、占用农用地,侵害集体和群众合法利益;
4.控制乡镇集市贸易,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向乡镇商户、农户强行收取“管理费”“保护费”,干扰正常经营秩序;
5.组织、策划、参与群体性事件,向基层政府施压,谋取非法利益,阻碍乡镇重点项目正常推进。
二、沙霸、矿霸常见表现形式
1.未经相关部门许可,非法盗采、滥采沙石、矿产资源,或超许可范围开采,破坏生态环境和国家资源管理秩序;
2.垄断沙石、矿产的开采、运输、销售链条,采取暴力、威胁、堵路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强买强卖、哄抬价格,强迫施工方使用指定沙石、矿产;
3.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拦合法施工、正常开采作业,强行索要“过路费”“进场费”,强揽相关运输、施工业务;
4.拉拢腐蚀监管人员,为非法开采、垄断经营行为充当“保护伞”,逃避监管和执法打击。
三、街霸、市霸常见表现形式
1.在集贸市场、商业街区、夜市、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退出经营服务,恶意打压竞争对手;
2.向市场商户、流动摊贩、临街店铺强行收取“保护费”“摊位费”,对不服从的商户采取威胁、恐吓、打砸店铺、暴力驱赶等手段;
3.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划定“势力范围”,垄断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的经营业务,设置行业壁垒,联合抵制外来经营者,破坏正常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