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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6-03-30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加强法律法规理论学习,开展农业普法宣传,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今年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不定期研究法治建设、“三重一大”等有关工作,切实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在局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纳入局属单位党组织重点学习内容,持续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全年举办专题法律学习4次。凡属局重大项目、合同、政策文件均开展合法审查,今年开展合法性审查共60件,比去年47件增加27.6%。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开展“局长走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水平。局长以“办事群众”身份“换位体验”办理水产苗种生产审批、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等事项。针对体验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明确提出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帮代办。全面摸排市本级审批市场主体底数,分类建立数据库,主动为信息化程度不高的市场主体“帮办、代办”服务。二是要推行“告知承诺制”服务。充分发挥信用承诺的优势,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实现办事流程优化;三是强化沟通服务。提升前台受理、后台审批人员间的无缝衔接机制,高效运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我局通过“走”的方式,找准“难”的症结,推出“优”的服务,全力打造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高、群众获得感强的营商环境,真正实现“小窗口”服务“大民生”。

(三)开展“政策找企业”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政策找企业操作办法,组建工作专班,配强专班力量,明确目标、确定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出台操作方案。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对接,精准梳理国家、省级、市本级现行有效的农业惠企政策13项。将《咸宁市惠企政策清单》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公示,并将正在推进的“金融扶持类”、“资金奖补类”等农业惠企政策上传企心协力平台,方便企业知晓办理。建立全市农业企业信息库,推荐贷款贴息申报近5亿元,争取农机购机补贴、社会化服务、种业创新发展、粮油生产保障项目资金近7000万元。全市累计发放“两农”信用贷款3.47亿元,惠及农业经营组织和农民个人834家。

(四)规范“涉企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农业系统“12345”、群众信访、政务服务“好差评”、媒体曝光、案卷评查、监督检查、督导反馈、案件查办等方面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健全完善群众信访投诉举报“接、转、办、督、访、改”闭环机制,对自查问题清单15项、罚没异常问题28个、交叉评查问题26个全面整改实行销号,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五)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开农业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大力推进阳光政务。年初召开信息报送及政务公开推进会,每季度将政务信息要点细化到责任科室,形成信息报送责任清单。截至目前,局门户网站已发布宣传信息569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184条,政务公开类38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6条;向市委办报送信息40篇、政府办报送信息26篇。协办12345平台工单12件、智慧信访平台办理24件、依申请公开12件,协助处置网络敏感信息125件。

(六)落实“普法责任”提高法治素养。制定我局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八五”普法、“四联四送”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村活动。一是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集中观看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视频,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理清内容逻辑,真正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利用青年干部讲堂集中宣讲《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利用中心组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6次,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3次。利用法治热线、民法典宣传月、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集中宣传涉农法律法规。通过多途径、多模式开展普法,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明年工作思路

2026年将继续在上级领导下,落实法治政府工作具体要求,加强普法宣传,突出依法行政主题不动摇,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以乡村振兴为切入点,为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法宣在线和领导干部在线等学习平台,组织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宣讲、专家讲座、线上平台等多种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提高全体农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积极创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环境。

(二)加强合法性审核。坚持应审必审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配合有关单位,加强重要领域、重要事项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根据农业农村工作发展需要、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及时清理、修改、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继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优化政务服务,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务效能为抓手,将政务服务工作作为我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受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受理业务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手续不全的,实行一次性告知,积极配合综合窗口一站式办公、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方式,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使每一位办事群众都满意而归。

(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以提高执法素养、规范执法行为为核心,多层次、立体化推进执法人员学习培训,针对执法重点、执法难点,通过“请进来教、走出去学”,邀请学者专家、执法骨干授课、定期开展执法交流学习等形式强化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及办案实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

(五)科学依法行政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农业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