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部门反馈,市茶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咸宁市青砖茶产业发展的三年行动方案》中“打造现代加工体系”第3条“重点支持湖北青砖茶产业发展集团整合资源,打造航母级领军企业”;第4条“重点支持羊楼洞茶业、赵李桥茶厂、塔峰茶业、大德和茶业等青砖茶龙头企业开发一批时尚化、便捷化、功能化的产品”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经商相关部门,决定删除相关表述。
特此公示
附件:咸宁市青砖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修订)
附件:咸宁市青砖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修订).docx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