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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农业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农业局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06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年6月26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咸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咸政办发〔2018〕28号),明确了我市2018年-2020年未来3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总体思想、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现就《咸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的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市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生产力稳步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保障了我市肉蛋奶等“菜篮子”产品供给,在产业扶贫作出了突出贡献,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2017年,我市在国家农业部直联直报系统中备案规模养殖场956个,配备符合标准的废弃物治理设施并完成配套验收的养殖场700家,配套率73.38%,粪污综合利用率74.06%。畜禽养殖污染仍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在畜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新阶段,我市引进正大、温氏、正邦等大型企业,并建立省、市级示范点30个,通过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示范引领,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率显著提升,设施装备条件持续改善,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时机已经成熟,条件已经具备,但是资源化利用方面仍然存在种养结合不紧密、畜禽粪肥还田难,能源产品缺乏竞争力、市场开发难,支持政策不足、引导调控难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方案》制订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1号)、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农函[2018]14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订。

二、目标任务

《方案》的目标分3年(2018年-2020年)实施,制订年度目标任务。

坚持“整县推进、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多元投入”原则,制定种养循环发展规划,突出生猪、家禽、肉牛三大畜种,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适用的资源化利用模式,做到可持续运行;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培育和壮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主体。

到2020年前,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资源化利用制度,形成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4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明确了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以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为主推方式,积极探索整县推进,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加快生态畜牧产业化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提出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4个基本原则:整县推进、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多元投入。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坚持重点突破,分类指导;坚持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同时明确提出了2018年-2020年期间年度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工作重点。从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和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净化畜禽养殖空气环境,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四大方面,明确了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畜禽养殖废弃资源化利用工作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提出了规模养殖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定了畜禽规模养殖场必须严格落实环保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对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协调发展,推进产业链接循环化的发展方向提出要求。推广了符合我市生态畜牧业发展过程中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化养殖和种养循环发展模式。

第三部分是工作步骤。制定分年度、分县市细化的各县市区量化目标,保证全市的资源化利用以整县为单位、全市协同、有序推进。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支持政策、强化科技支撑、强化绩效考核、加大宣传力度等6个方面进行阐述,提出了完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目标必须的组织领导、资金保障、政策落实、科技投入、绩效考核和宣传方面的具体保障措施。

四、创新举措和政策亮点

《方案》在全面贯彻国家、省关于“大扶贫、大生态、大数据”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突出做好与《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1号)内容相衔接,同时,结合咸宁实际,提出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建立起“看得见、摸得着、可操作、能实现”的工作方式方法,使我市的具体措施更加务实、更接地气,效果更加明显。主要体现在,以“年度目标”为抓手,落实“四项制度监管”为保障,总结推广实用处理模式为途径,强力推进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1.量化年度目标。结合咸宁实际,制订分年度目标,对工作进展进行量化,利用工作的开展和考核。

2.落实四项制度。一是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二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三是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四是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制度。落实“四项制度”是确保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制度保障,也是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要求。

3.总结推广实用处理模式。对国家环保部提出的各项处理模式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提出了符合我市生态畜牧业发展的“畜牧业绿色发展,种养循环发展”机制,根据区域特征、不同畜种、养殖规模、饲养工艺和环境承载力的不同,分类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肥料化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经济适用技术模式。处理模式具有投资小、更灵活、更实用等优点。从推广防止臭气产生和抑制臭气扩散技术两个方面入手,鼓励养殖场采用精细管理模式,净化空气环境。

五、解决的问题

《方案》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

一是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谁来管问题。通过落实“四个制度”,提出畜禽养殖场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业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技术服务责任。

二是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不当处理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制订年度目标,推广一系列实用技术,建立保障机制,全面推进咸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