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 : 咸宁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8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咸宁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
《咸宁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几十年人类活动造成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特有物种灭绝,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修复长江生态刻不容缓。随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多地无序垂钓行为成为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主要因素,严重影响禁捕后的水域管理、物种恢复。今年农业农村部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3号)的文件,高度重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垂钓管理工作,并提出了工作要求。考虑咸宁市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休闲垂钓合理需求,规范我市禁捕水域垂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咸宁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严禁利用垂钓从事或变相从事渔业生产行为,严禁垂钓行为对水域生态、珍惜濒危物种的保护造成破坏。
二、我市有哪些禁捕水域
全市共有长江赤壁至嘉鱼段,西凉湖,赤壁市皤河、黄盖湖、鸭棚口河流域、赤壁市陆水河,通山县富水湖全流域7个禁捕区域,涉及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通山县4个县(市、区)。
三、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1.《办法》是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
2.《办法》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新形势新要求,是围绕禁捕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重点任务需要。近年来,垂钓文化兴起,一人多杆、使用探鱼设备、生产性垂钓等垂钓行为无序发展,无序野蛮垂钓既会破坏渔业资源,不利于水域生态资源的修复,同时也会污染水体、损害水体。
3.是保障垂钓者安全的需要。利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垂钓,垂钓者自身安全难以保障。
4.是保护渔业资源的需要。对禁捕水域禁钓范围进行了明确,明确了禁用钓具、钓法和禁止买卖垂钓渔获物行为,有利于进一步保护渔业资源。。
5.适应禁捕执法新形势需要。基层渔政执法人员反映在禁捕水域禁捕执法过程中,对于非法垂钓的判定不够清晰,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明确禁捕水域垂钓范围,规范垂钓行为,明确部门管理职责,更好指导基层执法人员在禁捕水域开展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禁捕长效机制,巩固我市禁捕退捕工作成果。
相关文件:咸宁市禁捕水域垂钓管理试行办法